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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制度

作者: 来源: 日期:2008-9-8 人气:669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责任追究制度
 
    2007年是我公司蓬勃发展的一年,为保障公司稳定发展,对各项工作要认真、负责起来,因此要求各部门忠于职守,出现事故要及时、快速处理,依据有关管理规定,制定以下制度:
    1.机房值班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岗,确保监控、卫星定位要准确无故障,出现事故,值班人员要问清事情主要原因,保证出警及时、迅速。工作不认真、不负责,连续出现事故,公司将考虑其是否适合在此岗位。
    2.出警人员,接、处警要及时、迅速,车辆出现事故:
    (1)工作时间内:一年连续两起的,承担相应的损失,将予以开除处理。
    (2)工作时间以外:出现一起,予以辞退。
    3.安装队在市场部签订合同后,两天内尚未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10%的处罚金。
    4.各人防大队年度违法违纪发生率不得超过3%,如发生安全事故各大队自行解决和处理,工作人员及队员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相互勾结,损害公司或客户利益的,作开除处理。
    5.市场开发部,签订技防合同要合法、规范、完善,双方事故责任承担要明确。
    6.综合部,档案、合同管理要规范,不可有遗漏、遗失。
    7.培训中心,新招队员要完善手续,建立档案,必须签订《劳动用工协议书》。
    8.结算中心,队员离岗退还抵押金,手续要齐全。
    此制度自即日起执行。
 
 
 
 
周口市保安服务公司
 
二OO七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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