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运中心管理规章制度
一、 押运车长职责任务
车长在押运中心的指挥下,根据押运方案,实施押运任务,按一辆车为一个编组,运行于专线网点,押运车长实施车长负责制,车长是武装押运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指挥者,对押运目标在途中的安全负责。
其职责任务:
1、明确本车的押运任务、路线、网点和时间,以及备用路线的位置,了解押运路线沿途的道路和治安环境状况,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地段和隐患较大的区域,要保持高度警惕,应付可能出现的情况。
2、认真组织本车组的押运勤务,向全组人员交待押运任务和目的, 地及行车中应注意的事项,并做好车辆出发前的安全检查工作。
3、认真做好车辆出发前的准备工作,督促驾驶员做好车辆保养,保证油、水、电、气处于正常状态,督促并检查本车(组)人员领取必带武器和装备,保证着装规范整洁,仪表仪容端正。
4、认真组织押运出发前的装载工作,严禁超车,超载,装带完毕后,应立即关好车门,各就各位。检查无误后,报告指挥中心,请示发车。
5、押运途中协助驾驶员注意路面情况确保行车安全,随时保持与指挥中心的联系,遇到各种情况及时报告请示,并按照有关原则和方案,冷静、正确、果断地处置。押运结束后,还须做好情况登记和武器,装备的移交工作。
6、押运途中要与业务单位保持联系,及时明确和了解押运任务目标和意图,保证押运工作的安全顺畅。
二、 武装押运员指责任务
武装押运员在车长的指挥下,认真做好押运工作,坚决贯彻“人不离标的物,人在标的物在”的原则,其职责任务:
1、明确押运对象,出发时间、行车路线、交接地点、交接人员情况,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员泄漏有关押运秘密。
2、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时刻保持警惕,做好押运沿途和交接款箱时的警戒工作,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果断的向领导和指挥中心报告,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护国家财产。
3、押运前应做好“二带三验”工作,即:带枪弹、带枪证、验枪弹是否规范,验通信是否正常;并穿好防弹背心,带好必要的防卫装备。
4、协助驾驶员检查押运车辆状况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
5、严格遵守押运纪律,不准让无关人员搭车,不准捡取无关物品不准在押运车辆上吸烟、娱乐或向过路熟人打招呼、不准中途停车办其它事情、不准携带违禁品上车。
6、经常学习业务技能,熟练掌握枪支、通讯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押运车驾驶员职责任务
押运车驾驶员在车长指挥下,认真做好押运期间的驾驶工作,其职责任务:
1、做好押运车辆的检查保养,保持车辆清洁,保证押运车辆车况良好,备足油料,经常检查油、水、电、气是否正常确保行车安全。
2、严格按照押运路线行驶,遇有情况需改变押运路线时应报告领导批准后方可按备用路线行驶。
3、押运途中车辆发生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以及与他人发生纠纷,应本着确保押运目标安全的原则,坚守岗位,由车长果断迅速处置,并将情况向领导汇报。
4、长途押运按预先制定的押运方案实施。
5、押运途中保持高度警惕,配合武装押运人员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
6、做好每次出车情况登记,起止地点、公里数、用车单位、派车人员及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等情况。
7、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持安全,礼貌行车,尊重交警,服从管理,听从检查。严禁耍特权,紧急情况需超车时应主动向交警打招呼,一旦发生行车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
四、守押备勤人员职责
1、备勤队员处于执行押运守护任务的待命状态,随时准备执行任务。
2、负责押运中心的保卫工作,确保内部安全。
3、负责打扫押运中心责任区范围的卫生,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4、车长和押运员备勤期间协助枪械管理员保养枪支。
5、车辆执行任务前后出入押运中心、停车场时,备勤人员要协助值班员指挥车辆,维护秩序。
6、备勤人员须在中心食堂就餐,严禁私自外出,严禁饮酒。
7、完成管理人员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武装守护员职责任务
武装守护人员在守护班长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守护工作。其职责任务:
1、武装人员执勤时,保持高度警惕、密切注意周围情况出入库结束后关闭库区大门,并加强周围巡视,一旦发生可疑情况立即向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守库人员交班时,做到“四清”:即书面交清当班情况,口头交清实地操作守护警戒情况,以及监控和报警系统工作情况。
3、守库人员在早晚款箱进出时,应保持高度警惕,明确分工,一名人员负责观察周围情况,另一名人员负责监控报警系统,发生抢劫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警,同时采取应急措施,保卫国家财产安全。
4、守库人员应监督库员,严格执行双人同进同出金库,如有人违反者,应做好记录,并向领导报告。
5、守库人员应双人同在时交接枪弹,交接时严禁枪口对人,并且交接时必须验枪,核对子弹,持枪证。枪弹必须交清,分开保管,并且进行登记。
6、对有关部门来库检查工作时,应严格执行银行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接待,要核对进入金库人员的介绍信,并记录证件号码,单位,当事人及陪同人员姓名,入库时间,检查情况,离库时间,并请检查人在记录本上签名。
7、交接班时必须双方人员全部在场的情况下换岗,按规定要求当面交清后,双方签名登记。接班人员未到岗之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岗,接岗人员因故缺勤时,在岗人员坚守岗位,并向中心报告直到接班人员到位时方可下岗。
8、守库人员执勤时,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打闹,不准做私事,不准下棋打牌,不准会客,不准喝酒,不准打瞌睡,守库室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六、请销假制度
<一>事假
队员请假,必须逐级请假,按时返回销假,未经批准不准离岗,事假期间按天数扣除基本工资。
1、不影响出勤的,每月请假人数不得超过30%并由中心领导批准。
2、 影响出勤的,一日内由中心领导批准,按假期日数扣发工资,一日以上由部门经理批准。
3、 严格按请销假程序逐级上报批准,由本人到中心值班室请假,不得代请或电话请假。
<二>伤病假
1、 对伤病人员,要根据病情和医务人员的意见,给予半休或全休。
2、 全休病假期间扣发工资,病假超过三个月的给予辞退。
3、 因病请假外出看病,按事假由指挥中心批准方可外出,如生病或休病假影响出勤者,必须出具医院诊断书、病假条,由部门经理批准,因工致伤者全额计发工资。
4、 队员病假休息期间,每个星期要向中心汇报一次病情和治疗情况,便于领导掌握情况,并妥善合理安排工作。
<三>婚、丧假
达到法定年龄的队员持结婚证明可享受七天的婚假,晚婚的可享受十五天的婚假,晚育者持女方户口,生育证明可享受七天的晚育假。有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父母>过世者,可享受三日丧假。以上假期均按基本工资发放。
<四>销假
1、对准假离队的队员要限定离开返回的时间,交待注意的事项,返回时必须逐级销假并汇报休假情况。
2、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必须提前向中心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超假的视为旷工,旷工一日以内扣发工资并给予警告一次处分,旷工两次或连续旷工两天以上的留用察看或给予开除处分。
3、私自离中心一日内按旷工计算,私自离队二次或连续二天以上给予辞退。
4、遇有紧急任务时,所有请假、休假(除病未愈者)人员应立即回到原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