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岗暂行规定
为提高服务质量,打造保安品牌,突出特勤队“周口第一保”的形象,规范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特勤队负责门岗的安全保卫及立岗任务。
二、值班时间:7:40至19:10,晚班19:10至7:40
三、立岗时间:
7:40—8:10 11:30—12:00
14:50—15:20 18:10—18:40
四、值班人员要仪表端正,文明礼貌,履行职责,值班时统一着新式保安服装,标志佩戴齐全,立岗时必须着黑皮鞋,领导出入行举手礼,严禁混穿衣服、披衣敞怀、卷裤脚、赤脚或穿拖鞋。
五、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室内外及卫生区域的卫生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六、值班人员必须举止端正,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得抄手背手,挽肩搭臂,嘻笑打闹,不得在岗上吸烟,吃东西,煽扇子。
七、门岗除值班人员,禁止其他人员围观,游戏,不得在值班室睡觉或躺卧,不得领对象在值班室。
八、做好报纸、信件、刊物的收发工作,严禁乱拿乱放,不得丢失。
九、严格交接班制度,按规定的时间提前5分钟到岗。
十、指挥车辆的停放,办公楼门前原则上除公司经理停车外,其他任何人不得停放,押运车棚除押运车外其他车不得停放,自行车入棚。
十一、大门除立岗时间内可以打开,其他时间关闭大门,打开小门,外来车辆不准随便出入,凭出入证,有外来车辆和人员因公来公司,用内线电话联系后方可进入,并做好详细登记。
十二、正常工作以外的时间,公司车辆除经理车辆和正常执勤、维修车辆外,任何车辆不得外出,特别是晚上,确因重要事情外出的,须经部门经理、当天值班经理、综合部往门岗打电话批准,押运车辆由部门经理或调度室往门岗打电话批准后方可放行。
十三、值班情况由综合部随时检查。
此规定自即日起执行。
周口市保安服务公司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