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扬信
周口市保安公司领导:
6月15日傍晚,由于线路老化,造成我联社二楼招牌着火,当时联社已经下班。贵公司员工当班保安李玉峰、胡佰森同志发现火情之后,不顾危险,奋不顾身携带灭火器爬上二楼。由于起火位置狭僻,李玉峰、胡佰森爬过二楼窗户,向起火点喷射灭火,大家都为两人捏了一把汗。李玉峰、胡佰森同志在困难的情况下,临危不惧,避免了一场严重火灾的发生,两人的英勇表现使所有在场的人赞不绝口。
贵公司员工李玉峰、胡佰森不顾个人安危,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保卫了联社财产。这一高尚行为为我们树立了良好的榜样。我们除向李玉峰、胡佰森同志学习之外,特写信向贵公司建议,请贵公司领导把二人的英勇事迹广为宣传,予以表彰。
此致
敬礼!
周口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0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