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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招聘特勤看护人员的公告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2-24 22:03:39 人气:293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关于补充招聘特勤看护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市监委留置场所专职看护队伍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公开补充招聘特勤看护人员2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方法组织进行。

二、招聘数量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男性特勤看护人员2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5日至2000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

3.身高168厘米以上,身体健康,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传染性疾病等。

4.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退役士兵优先。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分子、警察类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校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纪录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特勤看护工作情形的。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补充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5日至2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10)。

3.报名地点:周口市川汇区黄河路西段周口市保安服务公司6楼人力资源部(周口市汉阳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周口市公安局综合楼)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证(退役士兵提供)等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彩色照片6张。

5.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6.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按有关程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7.本次招聘的政审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试、招聘资格。

五、人员待遇

新招聘人员按照规定缴纳“五险”,参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和待遇保障。招聘后由周口市振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派遣至周口市公安局从事特勤看护工作。

六、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经公示合格人员,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培训,培训合格人员到岗试用,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予以聘用,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由周口市振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394-8123892    王经理

 

周口市振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8年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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