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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 10日起整顿保安员雇佣乱象 物业招保安须到警方备案

作者: 来源: 日期:2014-3-17 人气:334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来源:南京市公安局 新华网江苏频道 通讯员施公治记者李绍富 报道

原标题:南京今起整顿保安员雇佣乱象 物业招保安须到警方备案

“全市雇佣保安员的物业服务企业须主动到警方备案登记,积极配合警方开展保安员审查考试、服装换发等监管工作,招聘到保安须向所在地警方登记备案。”这是记者昨天从南京警方获得的消息。

据南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保安监管大队相关民警介绍,在不久前的一次检查中,警方发现南京市共有36家具有一级资质的物业公司,其中竟有8家的保安员没按规定到公安机关备案,更不要说组织入职审查考试了。一级的尚且如此,就不要说其他等级资质的物业公司了。

由于物业服务企业雇佣的保安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鱼龙混杂,一些企业因本身能力限制,加上对保安的审查不严格,一些有前科劣迹的不法分子藏匿其中,导致物业服务区域治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

为了在源头上杜绝不法分子混入保安队伍,目前,警方已建立起联网系统。只要物业公司加入这个系统,就能识别出招录人员有无案底前科,还能显示该人员通过保安员等级考试的情况。警方通过这套联网系统已逮住了几名想混入保安队伍的逃犯。可这个系统发挥作用的前提是物业公司要加入系统。

目前,有个别物业因“想省钱”未联入系统。警方在此也提醒,“企业保安信息联机入网是政府规定的,其目的是为了纯洁保安员队伍,提高保安员业务技能,希望物业公司配合。”

除了新招保安要到公安机关备案、资料联机入网、参加审查考试外,保安员着装也要规范,不得穿仿警服的保安服。物业企业为保安员购买专门保安服装,应向南京13家具有生产保安员服装资格的厂家进行购买。

整顿

从今日起,南京警方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凡查到物业企业雇佣的保安员不备案、不进行审查考试、不按规定穿保安服等情况,且整改不力的,将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进行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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