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0日下午14时30分,周口市保安服务公司公安局综合楼保安员卢伟国在岗点执勤时捡到一个蓝色的提包,内装银行卡、居民身份证、工作证及家庭钥匙等物品,看到包内物品,失主丢失肯定很着急。大队长朱艳霞带领一名队员立即按照工作证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康青青”的地址和人名寻找,她们从八一路市劳动保障局一直到中州路川汇区劳动保障局,由于失主系该单位在编人员,所以费尽了周折,不厌其烦地逐个办公室寻问,终于打听到失主的联系方式,但又联系不上。她们一直跑到晚上六点半,才找到了失主,立即归还了失物。他们拾金不昧的精神得到了公司领导的表扬。